植物作为药食两用资源在全球范围内受到广泛关注,但其在药物与食品中的分类、审批及功能声称需遵循各国复杂的法规体系。以下从分类与审批要求、功能声称限制与豁免条款两方面,分地区总结相关法规框架:
01、分类与审批要求
中国:持证上岗的“特工”
持证依据:中国给106种动植物发了“双面许可证”(如枸杞、生姜),允许它们同时混迹食品和药材界。《药食两用名单》(分三批共106种),如菊花、蒲公英、金银花等,明确其可作为食品原料。
持证依据:中国给106种动植物发了“双面许可证”(如枸杞、生姜),允许它们同时混迹食品和药材界。《药食两用名单》(分三批共106种),如菊花、蒲公英、金银花等,明确其可作为食品原料。
审批流程:
1.新食品原料需通过《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》申报,符合安全条件方可纳入名单。
2.保健食品需依据《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》注册,提供功能声称的科学依据(如临床试验)。
3.特殊要求:若植物属于《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》,开发为普通食品需重新审批。
点评:想当食品?先过安检!

欧盟:传统老兵的“免死金牌”
持证依据:
1.传统草药需按《传统草药药品指令》(2001/83/EC)注册,需证明30年以上安全使用史。30年工龄=免考证书:比如洋甘菊,只要证明在欧洲被喝了30年,就能直接当草药卖。
2.食品用途需符合《新食品法规》(EU 2015/2283),如植物提取物作为新食品需安全性评估。
审批流程:
1.健康声称需通过EFSA科学评估,列入《欧盟健康声称名录》(EC 1924/2006)方可使用。
2.药典收录植物(如法国药典A/B列表)默认归为药品,部分可豁免为膳食补充剂原料。
点评:想进超市?先查族谱!

美国:自由市场的“牛仔法则”
持证依据:
1.使用植物成分食品添加剂需符合NDI(新膳食成分)或者GRAS(公认安全物质)标准。而GRAS认证=食品免死金牌:比如肉桂,只要公认安全,直接塞进饼干也没人管!。
2.作为膳食补充剂成品受《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案》(DSHEA)管理,允许功能声称但禁止说“治病”(否则FBI…哦不,FDA会来敲门)。
审批流程:
1.膳食补充剂上市前需向FDA备案,提交成分安全性证据。
2.药品需通过NDA(新药申请)程序,提供临床试验数据。
点评:我要自由,少管我!

日本:分阶台词许可证
持证依据:
1.特定保健食品(FOSHU)中使用的原料需审批,需临床证据支持功能声称。比如抹茶能说“改善肠道健康”(需交论文+实验报告)。
2.功能性标示食品(FFC)中使用的原料无需审批,但需备案科学依据(如文献综述)。比如绿茶只能低调说“可能对肠道有好处”(抄文献就行,不用自己做实验)。
审批流程:
FOSHU由消费者厅审核,流程耗时较长;FFC仅需企业自主申报。
点评:成绩单不一样,排名就不一样。

加拿大:必须拿证才能出门
分类依据:使用原料按照天然健康产品(NHPs)与食品区分管理,NHPs中使用的原料成分需许可证。
分类依据:使用原料按照天然健康产品(NHPs)与食品区分管理,NHPs中使用的原料成分需许可证。
审批流程:NHPs需提交成分安全性、有效性及质量数据,由卫生部审批。

点评:手握许可证,心中自有定。
02、分类与审批要求成品的功能声称限制与豁免条款
欧盟
限制:
健康声称仅限EFSA批准名录,如植物甾醇可宣称“降低胆固醇”,但需标注每日摄入量(1.5-3g)。
禁止疾病治疗声称(如“治愈糖尿病”)。
豁免:传统草药可豁免部分临床试验,需提供传统使用证据。
美国
限制:食品不得声称疾病治疗功能;膳食补充剂可做结构/功能声称(如“支持免疫系统”),但需标注“未经FDA评估”。
豁免:GRAS物质可直接用于食品,无需预审。
日本
限制:FOSHU声称需明确功能类别(如肠道健康);FFC不得涉及疾病风险降低。
豁免:FFC允许基于文献证据,无需原创临床试验。
法国
豁免:148种药典A列表植物(如薄荷、迷迭香)可自由销售,但加工为胶囊或片剂仍受药品法规限制。
新加坡/东南亚
限制:含毒性成分(如马兜铃酸)的植物禁止销售;健康声称需符合东盟统一指南。
印度
豁免:传统阿育吠陀草药可豁免生物资源利用审批,促进本土产业发展。
03、全球趋势与挑战
科学证据为核心:欧盟、美国、日本均要求功能声称需科学支持,但证据强度要求不同(如FFC接受文献综述,欧盟需EFSA评估)。
传统使用豁免:欧盟、印度、中国对传统草药放宽审批,认可历史使用数据。
监管协调化:ICH(国际人用药品技术要求协调理事会)推动全球药品开发标准统一,但食品法规仍以地区为主。
安全性争议:部分植物(如含黄樟素的肉桂)因潜在毒性面临销售限制,需动态调整法规。
04、结论
药食两用植物的全球监管呈现“分类严格、声称受限、传统豁免”的特点。企业需针对目标市场:
1.明确植物在当地的分类(食品/药品/补充剂);
2.遵循审批流程(如中国的新食品原料、欧盟的EFSA评估);
3.精准设计功能声称(如避开疾病治疗词汇,利用结构/功能声称)。
4.未来,随着传统医学与现代科学的融合,法规可能进一步细化,但安全性评估与科学证据始终是核心。
来源:食品伙伴网食品研发创新服务中心,作者:孙雅琴。图片来源:创客贴会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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